
外汇数量管制措施:
(1)进口限额制。由外汇管理机构按照本国在某一时期内所需进口的物资数量和种类,对不同进口商所需外汇分别实行限额分配。
(2)外汇分成制。由外汇管理机构根据本国某些方面的需要指定出口所获外汇的分成比例。外汇分成制的具体形式有现汇留成、额度留成或者结汇证留成。
(3)进出口连锁制。这是一钟以出限进的制度,即需进口货物这,必须先行出口货物,只有能够出口货物者,才能取得相应的进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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