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借款取得收入时
(一)从金融机构借款取得收入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利息、贷款利随等借款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范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计算过程如下:
确定借款收入额:以实际支付的利息、贷款利随等为计税收入额。
计算扣除:企业借款支出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税前扣除。例如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按照金融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税前扣除额。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借款收入额减去扣除额后的金额,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选择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借款收入所得税1。
(二)企业之间借款取得收入
正常情况
企业之间的贷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之间的贷款利息支出属于企业经营支出的范畴,可作为企业税前扣除的项目,但不能超过企业税前所得总额的20%(企业所得税法第15条规定)。并且如果利息支出占企业税前所得总额的比例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3。
关联企业间借款
当关联企业间的资金借贷约定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时,税务机关会核定其利息收入并要求缴纳相应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模拟独立企业间的业务往来,若存在关联关系而不按独立企业间支付价款,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并核定其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当这些企业间的借贷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税务部门会按照市场利率来核定利息收入,并要求为此支付利息收入的企业缴纳所得税4。
二、企业借款支付利息时
(一)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情况
从金融机构借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作为企业税前扣除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将利息支出从企业税前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2。
企业间借款
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作为企业税前扣除项目,但税前扣除总额不得超过企业税前利润总额的15%。如果企业税前利润总额超过15%,那么超出部分不得作为税前扣除项目3。
综上,企业借款在取得收入(如利息收入等情况)时通常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在借款支付利息时存在相应的税前扣除规定。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drkj1688.cn/dk/traffic/grdk/129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