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
一、表现形式
借助经营贷或消费贷
在住房贷款申请以前申请了经营贷(包含消费贷款、信用贷款等各种质押贷款、非质押贷款),这种情况归属于疑似个人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例如,有些人先申请经营贷,后续再申请住房贷款,这可能存在经营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的嫌疑4。
经营贷下款后,借款人账户渐渐拥有首付,随后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该情况就属于高度疑似个人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这意味着经营贷资金可能转化为购房的资金来源4。
申请各种贷款后,下款方将钱转至了借款人,随后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这就代表着信贷资金流入了房地产4。
虚假受托支付与资金回流
像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案例中,存在虚假受托支付,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后流入房地产领域的情况。例如,信贷资金本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通过一些手段回流到借款人手中后被用于房地产相关支出,这是违规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3。
二、银行方面违规原因
盈利与业务考量
银行也是企业,以追逐利润为目标,发放贷款是银行的主要业务,也是提升利润的重要方式。房地产市场相对来说有较大的资金需求,银行可能为了盈利而违规将个人信贷资金引入房地产领域2。
贷款发放量是银行考核重要指标,为了完成贷款发放量指标,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可能会使用各种方法,导致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2。
目前房地产仍然是比较优质的资产,发放贷款到房地产市场,银行风险较小且可控,这也促使部分银行放松对个人信贷资金流向房地产的管控2。
实际用途把控困难
有银行工作人员认为,某些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企业的情况并非银行存心违反规定,因为消费者向银行借消费贷,银行只能监控指定账号,或凭借发票等材料验证,并不知道钱的用途,而对银行来说,一一核实需要耗费很高的时间和人力成本2。
三、相关处罚案例
招商银行莆田分行
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存在未尽贷前调查职责,贷款用途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百万罚单1。
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
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以及虚假受托支付,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被罚90万元,另有4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罚3。
多家银行(浙江、安徽等地)
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一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银行罚单,涉及浙江丽水,安徽合肥、滁州、马鞍山等地的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村镇银行,被罚金额从20万元到35万元不等2。
四、防范措施
监管层面
完善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政策,严禁首付贷和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违规行为。例如原银保监会曾多次强调并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信贷资金流向,避免个人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2。
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违规银行进行罚款、问责等措施,如对相关违规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以起到威慑作用,规范信贷市场秩序3。
银行层面
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职责,像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因未尽此职责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而受罚,所以银行应加强对贷款用途真实性的核查,确保信贷资金不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1。
采用有效的资金监测系统,虽然银行拥有强大的贷款资金监测系统,但仍需不断完善,以防止贷款人通过一些手段(如取现后现金交易、转账到其他银行卡再进行购房交易等)规避监测,确保信贷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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